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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虽然在形态上是一种图形设计,但它既不是一定思想的表达形式,也不具备艺术性,因而不在作品之列,不能采用著作权法加以保护。而且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更新换代较快,若用著作权法来保护布图设计,则会因著作权的保护期过长而不利于集成电路业的发展。    

由于现有专利法、著作权法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无法给予有效的保护,世界许多国家就通过单行立法,确认布图设计的专有权,即给予其他知识产权保护。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必须具备独创性。    

 

布图设计应当是作者依靠自己的脑力劳动完成的,设计必须是突破常规的贵的设计或者即使设计者使用常规设计但通过不同的组合方式体现出独创性时,都可以获得法律保护。

 

方式和程序    

 

目前,世界各国主要采取三种取得方式:自然取得,登记取得,使用与登记取得,大多数国家采取登记取得制。我国也采取登记制度。

 

取得的程序:

(1)申请:向国家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

(2)初审;

(3)登记并公告;

(4)对驳回申请的复审;

(5)登记的撤销。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阶段需提交的材料:

 

(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申请表。

(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复制件或者图样。

(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已投入商业利用的,提交含有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样品。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申请日之前已投入商业利用的,申请登记时应当提交4件含有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样品。

(4)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