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衣知识产权集团

科技项目服务平台

双软认定

软件产品评估

咨询服务内容

 

1、企业尚未获得软件产品的知识产权,可代办软件著作权登记等相关事宜,并获得证书;

2、企业尚未对软件产品进行检测,可联系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软件产品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3、指导收集申报所需信息,并对申报资料进行整理;

4、完成网络端口申报;

5、根据预审结果,打印并装订申请材料,并递交至认定部门;

6、监控评审过程,并将评估结果及时告知用户。

 

 

评估条件

 

1、申请单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申请单位软件产品在我国境内开发,且拥有该软件产品知识产权;

3、软件产品经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1、软件评估名称应有三个部份组成:

 

企业品牌 + 软件产品的用途和功能 + 版本号

注:企业品牌可以是企业的‘商号’,或是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商标’号,使用商标的须提供商标注册登记证明。

2、软件产品名称应以‘软件’结尾,如:**** 软件 V1.0。非系统软件不得以系统软件结尾;

3、一般不得以全外文命名;

4、软件产品名称不宜太长,一般在15个汉字内。